渤海證券回應被取消河南省政府債券承銷團成員資格:錯過繳款時機
中證網訊 (記者 周璐璐) 渤海證券日前被取消河南省政府債券承銷團成員資格一事引市場關注,中國證券報記者第一時間向渤海證券求證原因。渤海證券相關負責人9月23日早間回應稱,渤海證券被取消河南省政府債券承銷團成員資格,系該公司投行債券承銷崗位員工楊某未勤勉盡責,與發(fā)標方和意向投資人信息溝通不充分,未能及時全面掌握中標信息,直到9月11日傍晚才知悉第35至38期中標情況,錯過繳納該標段中標資金時機。
該負責人表示,事后,渤海證券曾積極協(xié)調有關方面,希望補繳中標資金,但最終未能成功,導致意向投資人的資金未能繳納。
據悉,渤海證券在2019年1月與河南省財政廳簽訂《2019-2021年河南省政府債券承銷協(xié)議》,約定渤海證券作為該省政府債券“承銷團一般成員”,如果出現“未達到最低投標限額或最低承銷額”等情形,將被要求退出債券承銷團,并向社會公告,2年內無權再行申請加入該省政府債券承銷團。河南省財政廳作出取消渤海證券承銷團成員資格的依據,正是雙方事先在承銷協(xié)議中的約定。